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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16日上午在新乡经济开发区2019年工作会议,会议上依据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办法》(新经开管(20187号)和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“一招四引”引荐人奖励办法》(新经开管(2017)56号)文件规定,经区党工委、管委会研究,决定对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等14家企业和“一招四引”引荐人陈作春给予兑现奖励。
我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各项决策部署,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、引导各类经济主体健康发展,积极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,获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,获得了政府的肯定和嘉奖,下一步我司将积极发挥企业优势、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