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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丽中国先锋榜(9)|浙江全面推进生态治水
来源:行业热点  发布时间:2019-08-27   1958浏览  
水环境约束对浙江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困扰。2013年,全省27个省控地表水断面为劣V类,32.6%的断面达不到功能区要求,印染、造纸、制革、化工等产业占全省产值不到37%,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却分别占到全省的67%和80%。水环境污染影响社会稳定。2013年,浙江省环境信访尤其是涉水污染引发的信访案件上升势头明显。


2013年底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作出了治污水、防洪水、排涝水、保供水、抓节水的“五水共治”决策部署,以治水为突破口,倒逼产业转型升级,开展了“清三河”“剿灭劣V类水”和“美丽河湖”创建等一系列治污行动,治理1.1万公里垃圾河、黑河、臭河,实现由“脏”到“净”的转变;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,实现由“净”到“清”的转变;夯实截污纳管等基础性工作,推进生态治水,实现从“清”到“美”的提升。截至2018年,全省103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III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从2014年的64.1%上升到93.2%。“五水共治”是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,在推进浙江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,全力助推了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,也为我国其他地区水污染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。

一、背景情况


浙江是江南水乡,省域内河流众多、水系发达,境内有钱塘江、甬江、苕溪、瓯江等八大水系,因水而名、因水而生、因水而兴。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,对浙江发展作出“八八战略”、生态省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,提出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。长期以来,浙江历届省委、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,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,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,环境质量总体上持续改善。全省 GDP 从 2003 年的9705 亿元,跃升至 2013 年的 37757 亿元,增长了 2.9 倍。与此同时,省控III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从 2003 年的 40% 提高到 2013 年的 63.8%;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则从 24.4% 下降到 12.2%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尽管浙江进入了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,但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仍存在不少深层矛盾。


一是水资源短缺和水生态环境恶化的形势严峻。浙江是地域小省、资源小省,“七山一水二分田”,平原面积仅 2.2 万平方公里,环境容量非常有限。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匀、水资源分布不均衡,人均水资源量只有 1760 立方米,逼近世界公认的 1700 立方米的警戒线。浙江又是人口大省、经济大省,以全国 1% 的土地承载了全国 4% 的人口、产出了全国 6% 的 GDP。人口、经济活动集中分布在沿海平原地区,在快速推进工业化、城市化的过程中,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,部分河网湖泊处于“亚健康”状态。2013 年,全省有 27 个省控地表水断面为劣V类,32.6% 的断面达不到功能区要求。八大水系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。


二是产业升级缓慢影响水环境保护工作。浙江省水环境污染原因有工业污染、农业面源污染、生活污染、畜禽污染等,占比大的是工业污染。2013 年,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制造业中,纺织、化工、橡胶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造纸等传统产业占有较大比重,这些产业大多耗水严重,而且排污量大。特别是印染、造纸、制革、化工四大重污染产业,其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37%,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却分别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 67% 和80%;电镀、制革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 5%,但总铬排放量却占全省的 92%。


三是部分干部政绩观影响治水进程。少数基层干部对“以治水促转型”心存顾虑,有的干部担心淘汰落后产能、调整产业结构力度太大会影响 GDP;有的干部认为治水是潜绩,要医好水污染这个“慢性病”,需要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短时间难见效,“吃力不讨好”。这些思想顾虑,严重影响了治水效果。


四是“分水而治”影响治水效果。水资源开发、利用、节约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分属不同部门管理,“分水而治”,缺乏整体性、系统性,统一决策、统一指挥、统一监督不够,“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,各管一摊、相互掣肘”,影响治水效果。


“水乡之困”,使浙江省委、省政府愈加感到,水不仅是生态,是经济,也是民生,更是政治。抓治水就是抓改革、抓发展,意义十分重要,任务迫在眉睫。如何治水,成为浙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重大命题。


二、主要做法


为了解决“水乡之困”,2013 年底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作出了治污水、防洪水、排涝水、保供水、抓节水“五水共治”的决策部署:宁可作局部暂时的舍弃,每年以牺牲 1 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速为代价,也要以治水为突破口,倒逼产业转型升级,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。浙江在“五水共治”的总体框架下,抓了五项具体工作。


(一)做好顶层规划设计


“五水共治”旨在推动水环境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,倒逼产业转型升级,腾笼换鸟,逐步形成以低能耗、低排放、率为特征的内涵式增长模式。但是,如何在全省有序推动决策的实施成为浙江省委、省政府需要解决的**要问题。


为此,“五水共治”总规划和各子规划相继出台,全省统一治水方向、目标和具体任务;在全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层面制定联动规划或具体方案。按照“三年(2014—2016 年)要解决突出问题,明显见效;五年(2014—2018 年)要基本解决问题,全面改观;七年(2014—2020 年)要基本不出问题,实现质变,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”的“三五七”时间表要求和“五水共治、治污先行”路线图,从全省水质差河流入手,率先在浦阳江打响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,并迅速向全省铺开,有序推进,一个一个地突破,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深化。对应“三五七”的时间表,浙江省持续发力、梯次推进,实施了“清三河”、“剿灭劣V类水”、“美丽河湖”创建的“治水三部曲”。


1.“清三河”。从解决感官上的突出问题入手,全力清理垃圾河、黑河、臭河,实现由“脏”到“净”的转变。既治理感官污染的“表”,更立足转型升级抓“治本”。主要措施是:启动“两覆盖”“两转型”。所谓“两覆盖”,即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基本全覆盖,农村污水处理、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本覆盖。所谓“两转型”,即抓工业转型,加快铅蓄电池、电镀、制革、造纸、印染、化工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淘汰退出和整治提升;抓农业转型,坚持生态化、集约化方向,推进种植养殖业的集聚化、规模化经营和污染物排放的集中化、无害化处理,控制农业面源污染。


2.“剿灭劣V类水”。在“清三河”成果的基础上,于 2017 年全力打好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,实现由“净”到“清”的转变,着力提升群众的治水获得感。主要措施是:对全省共 58 个县控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和排查出的 1.6 万个劣V类小微水体,建立“劣V类水体清单、主要成因清单、治理项目清单、销号报账清单和提标深化清单”五张清单,实施“截污纳管、河道清淤、工业整治、农业农村面源治理、排污口整治、生态配水与修复”六大工程,制定“一河一策”工作方案,继续深化“两覆盖”“两转型”。


3. 创建“美丽河湖”。在全面剿劣的基础上,立足从“清”到“美”的提升。浙江省于 2018 年启动“美丽河湖”建设行动,并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治水工作的纲领。主要措施是:实施“两建设”,即“美丽河湖”和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。实现“两提升”,即水环境质量巩固再提升、污水处理标准再提升。坚持“两发力”,一手抓污染减排,把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下来;一手抓扩容,就是抓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,增强生态系统自净能力。加快“四整治”,即工业园区、生活污染源、农村面源整治以及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等。开展“五攻坚”,即中央部署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、长江经济带保护修复、水源地保护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。全面实施“十大专项行动”,即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、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、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提升、水环境质量提升、饮用水水源达标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、防洪排涝、河湖生态修复、河长制标准化、全民节水护水行动。


(二)完善组织领导机制


浙江省委、省政府意识到,有效推进“五水共治”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组织领导体系进行决策、指挥、监督,加强统筹协调,明确责任主体,强化责任落实,保证治水活动的完整性、一致性、稳定性和连贯性。


1. 建立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”的组织保障机制。2014 年初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成立“五水共治”领导小组,省委书记、省长任双组长,省委副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副省长、省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,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、宣传部,省农办、发改、经信、财政、环保、建设、水利、农业等 31 个部门。建立省“五水共治”(河长制)办公室,分管副省长任治水办、河长办主任,环保厅长任常务副主任,负责“五水共治”日常工作。还设置了省委、省政府 30 个督查组,深入明察暗访,严格落实治水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、层层落实责任,真正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。市县乡各级也全部建立工作机构,党政一把手靠前指挥,村、街道和企业、群众全方位联动,全省全面形成了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。


2. 强化生态治水责任落实机制。2013 年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全面实施“河长制”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》,浙江率先在全国全面建立了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长体系,全省共有各级河长 6 万余名,并配套“河道警长”。省委、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省总河长,所有河流水系分级分段设立市、县、乡、村级河长,落实河长包干责任制。其中,钱塘江、瓯江、曹娥江、苕溪、飞云江、运河等跨设区市的水系由省领导担任河长,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联系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为责任主体。同时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出台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、长效机制考评细则、信息化建设导则等,并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河长制地方法规,在全国率先成立河长学院。此外,还以此为基础建立了“湖长制”“滩(湾)长制”,管理体系逐步延伸到湖库、海湾以及池、渠、塘、井等小微水体。


(三)建立监督考核机制


实施“五水共治”,必须在处理 GDP 和治水关系时有壮士断腕的决心。针对少数干部执政理念和政绩观尚未扭转的情况,必须改革干部政绩考核方式和手段,建立监督考核机制。为此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建立了“四个一”督查机制,省治水办(河长办)、省生态环境厅实行一月一提醒,即每月将水质未达到考核要求和劣V类反弹断面,向所在设区市的市委书记、市长书面函告提醒;一月一督查,即每月组织督查组赴相关县(市、区)进行实地督查,问询超标断面责任河长履职情况,并做记录;一月一通报,即每月对水质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、水质为劣V类、水质类别下降的断面及县级责任河长进行通报;一月一考评,即每月将提醒、督查、通报、水质反弹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,变年终结果考核为平时过程考核。考核督查逐步从督点向督政转变,真正压实地方责任。根据考核结果,每年省委、省政府对工作的市、县(市、区)授予“五水共治”大禹鼎。


(四)建立多元共治机制


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大力推动全民治水,构建群策群力、共建共享的行动体系,形成“全民参与、共治共保”大局。一是强化舆论宣传,营造治水舆论氛围,通过浙江卫视“今日聚焦”“寻找可游泳的河”、《浙江日报》“治水拆违大查访”等平台,聚焦水环境治理,进行公开曝光,形成强大舆论攻势。二是强化公众参与,出台《关于开展全省“五水共治”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》。依托工青妇和社会组织,建设治水志愿者队伍,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,出现农村“池大爷”“塘大妈”,企业河长、乡贤河长、华侨河长和洋河长等各类治水大军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社团、公众等各方力量优势互补、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,实现从“要我治水”到“我要治水”,从“看你治水”到“我在治水”,从“政府治水”到“全民治水”的转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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